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高文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18 11:27)    点击:247
 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 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由此可见,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离婚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达成协议,而依一定行政程序,向婚姻登记机 关申请离婚,并办理离婚手续。由于离婚协议既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又涉及有关财产分割、子女直接抚养人及抚养费承担、探视权约定等,除夫妻双方同意离 婚的合意之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由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当事人具有离婚的合意,也不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 果。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向法院诉讼不仅是当事人共同选择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也是离婚协议发生效力的必经途径。离婚协议中解除婚姻关系部分未生 效之前,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当然也不能生效。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高文律师提供“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程建筑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高文律师,高文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高文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778073564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高文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成都律师 | 成都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高文律师主页,您是第18898位访客